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车队车辆加油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重新谈判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车队车辆加油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重新谈判1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市直【2019】11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小车队车辆加油定点服务采购项目(转单一来源)重新谈判1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小车队车辆加油服务的采购,是为进一步规范小车队车辆、设备油料采购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政专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先后两次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都因为投标供应商报名家数不足三家而废标,采购人为确保小车队车辆保障正常工作开展,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要求,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可由采购单位自主选择采购方式,采购人依法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惠州石油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惠州市麦地路79号石油大厦十三楼至十五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该项目采购预算数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由采购人依法选择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现阶段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未要求采购人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由于采购人对该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未进行公示,所以该项目无专家论证意见的相关信息。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曹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专家集中地点为7楼交易中心专家休息室)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人: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 |
联系人: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6000 |
(四)财政部门:惠州市财政局 |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华一路6号 |
联系人:李科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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