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号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63号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宜采公[2012] 63号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招标文件
招标邀请公告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要求,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宜采公[2011]63号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
三、项目说明:本次招标共分六个包,宜宾市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计算机外设协议供货。(第一包:投影仪;NEC、明基、SONY、日立、爱普生、三菱、松下、三洋、奥图码、丽讯等;第二包:传真机:HP、松下、三星、兄弟、佳能等;第三包:扫描仪:中晶、HP、爱普生、清华紫光、佳能、方正、汉王等;第四包:交换机:H3C、华为、锐捷、思科、d-link等;第五包:路由器:H3C、华为、锐捷、思科、d-link等;第六包:服务器:浪潮、曙光、联想等;投标人可以适合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的主流的、成熟的、畅销的产品为主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五、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七、投标开始时间:2011年12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40分。
九、开标时间:2011年12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40分。
十、开投标地点: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报名期间,由投标人提供以下完整资料到采购中心进行资格前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1、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报名时请携带介绍函原件和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必须落实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供货及服务的承办供应商:
①承办供应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承办供应商必须在宜宾市城区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有投标产品供货和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办公经营场所证明资料)
③承办供应商须有本公司当年为5名及以上在册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报名时提供2011年1月至10月底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承办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2010年以来纳税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招标文件和介绍函格式下载地址:宜宾政府采购(http://zfcg.yb.gov.cn)“下载专区”的“招标文件” 和“通用表格”栏下载)。
十三、答疑时间:2011年11月23日15:30时
答疑地点: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投标人缴纳,不论参加本轮协议供货投标项目多少)。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现金缴纳。
十五、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由承办商缴纳,不论承办本轮协议供货项目多少)。
联系电话:(0831)******* 传 真:(0831)*******
邮 编:644002 报名资格审查人:刘女士
宜宾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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