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现场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现场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其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有兴趣的、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张志伟
电话:****-********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现场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1G]0367号
四、采购内容:
包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执法记录仪(广角)
3308
执法记录仪(普通)
3512
注:本项目共有二个包,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不得拆分包进行投标。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 万元以上(含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总部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产品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影印件);
5、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
6、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逐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如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骑缝章的请带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7、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5种保险):
(1)加盖公章的单位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提供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10、必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
11、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11年11月17日2011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00,上班时间),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4、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6、有效年检后的社保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7、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7室)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1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小会议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丽
电 话:****-********
传 真:****-********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与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蒋依林,电话:****-********,传真:****-********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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