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水利局淮阳区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淮阳县水利局淮阳区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淮阳区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项目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3-19 |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2.1项目名称:淮阳区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项目 2.2批准文号:淮水资金[2019]66号 2.3建设地点:淮阳区境内 2.4项目预算资金:约526万元(其中一标段104万元;二标段422万元) 2.5招标范围:底图制作、底图修测界桩、界牌及告示牌的制作及定位安装埋设等工作 2.6服务期限: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淮阳区沙河、黑茨河、老黑河等河湖划界工程; 二标段:淮阳区西蔡河、朱集沟、新运河等23条河湖划界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备工程测绘甲级资质(要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3个以上甲级资质要求); 4.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7.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能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进行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5.投标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6.投标人需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 |
3.方式: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
4.售价:60元 |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特事特办的通知《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 |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0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3月30日至2020年04月07日。 |
十二、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淮阳县水利局 |
地址:淮阳区龙都大道 |
联系人:于磊 |
联系方式:139*****999 |
2.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
联系人:闫浩宇 |
联系方式:********517 |
发布人:闫浩宇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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