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

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乙方:厦门六六视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HZ[DY]*******-1的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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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2-1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回弹式眼压计1国内4100041000索维SW-500
合计:41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元整(¥4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3、供货清单及包装、运输要求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及双方约定部分。(应列明或打印出来作为附件,以督促卖方供货清单送货) 3.2包装、运输要求: 3.2.1卖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 3.2.2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损坏和丢失及其它任何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3.2.3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4.1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谈判)要求及投标(报价)承诺。若涉及设备有衰减或自然损耗,需保证无存在任何影响使用期限的问题。 4.2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应符合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国产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3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满足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卖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买卖双方同意,合同货物由买方验收并以买方的验收意见为准。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后经买方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5.2合同货物验收时,由买方签署采购验收报告。 5.3卖方应派代表参与验收过程,卖方未派代表参与或对验收意见有异议但未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的,视为卖方对验收意见无异议。如卖方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以买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意见为准。 5.4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交付买方使用。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由卖方负责保管,合同货物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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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方未能按时交货(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或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支付逾期交货货款2‰的违约金。 9.2合同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买方有权选择换货。卖方重新供货导致的交货期延迟的,按9.1条处理。 9.3因卖方原因导致换货的,卖方应承担退换货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回不合格货物,买方不对上述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如卖方逾期超过20个日历日仍未收回的,买方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可协商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乙方:厦门六六视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福清市东张镇清源路南157号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44号602室
单位负责人:林兴单位负责人:胡德祥
委托代理人:
张小迪
委托代理人:
胡德祥
联系方法:159*****830
联系方法:139*****590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厦门工商银行嘉华里支行
账号:账号:****************345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东张镇中心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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