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公路工程(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公路工程(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路工程(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明发改资[2018]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路工程(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专项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明区。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起点接三和路,终点接大成路,路线长1.463km,按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功能设计,桥长836.08米,双向六车道,桥面宽31米。项目投资额39848万元,招标部分工程建安费为24366万元。

2.3计划工期:服务期暂定60个月,包括施工阶段36个月 ,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服务期至竣工检测完成。

2.4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本工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交安工程等的专项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

检测工作内容包括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强制性质量检测工作指南》(佛交[2016]534号)、《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手册》等相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项目的相关设计图纸资料对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交安工程等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配合业主进行交工、竣工验收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做好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R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合同条款的约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和以往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4.1.1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和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3 投标人应在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检测工作。

4.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2.1项目负责人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4.2.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第4.3.2、4.3.3项评审参考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人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佛政数〔2019〕64号)规定】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20年331900分起至2020年471700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424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账,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以上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9、异议和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 本工程的监理单位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号

邮编:5285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仇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000

电话:188*****616 传真:****-********,邮箱:********@qq.com

网址:www.huajie.com.cn

联系人:王刚毅、李忠利、梁炜东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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