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荔城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2019年,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积极统筹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高效
借势机构改革,壮大统筹领导力量。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4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紧紧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切入点,为优化荔城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保障。
(二)巩固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强化更新维护,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19年,我区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及《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审查。凡区政府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同级人大备案监督。2019年以来,共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9份,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因势利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文件。出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荔城区“绿满城乡·美丽家园”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打造美丽荔城。修订《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等。2019年以区政府、区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程序备案。
(三)促进行政决策落实法定程序,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并对外公布,完善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根据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市数字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行动。配合全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改造升级,推动行政执法事项进网办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管制度。
加强监督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意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制定印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并编制了《莆田市荔城区行政执法部门名单》向社会公告。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确保共享平台接入和录入率符合规定要求。印发我区《荔城区人民检察院、荔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五)促改革优服务,加速推进政府职能升级转型
全面完成区级政府机构改革,区政府工作部门23个。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自已‘批’网上办”开卷式审批等改革,“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99.7%,90%以上事项可在网上办理,信用体系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全市第一。充分发挥普惠性减税降费逆周期调节作用,全年减免税费约5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外贸出口环境,全年退税约7亿元。成立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荔城工作站,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开展人才战略合作。不断深化对台交流,对接19个台湾人才项目。深化民办初中学校摇号招生改革措施,“阳光招生”成为新常态。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村居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持续精准简政放权,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能减则减、应放尽放”,取消或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家牵头、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份指南的审批模式,做到一口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信息共享。
推行“开卷式”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将审查工作细则区分为形式审查标准、实质审查标准,逐个事项逐个材料编制标准化思维导图,建立事项标准化管理平台,推行受理、审查相分离改革,开创性推行“开卷式”审批服务模式,推动事项无纸化审批、无差别审批和全程网办、全城通办。
深入开展第五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梳理。其中区直部门“一趟不用跑”占比达50.5%以上,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30.2%。5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事项网上可办率90%以上。大力实施电子证照应用和可信电子文件应用,电子证照应用率90.61%,目前暂居全市各县区第1位。
严格清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中介机构收费工作。依照省、市四部联合清理部门及下属涉企收费、中介收费的名单情况,发函件23份,认真开展自查,上报有17家没有收费,6家部门依照文件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存在乱收费行为。
大力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严格按照清单事项落实,对清单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准入;对清单以外的,不得设置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对于清单中许可准入类的事项,根据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布市、县区、乡镇三级统一目录清单全面落实事项“四级四同”的通知》调整各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同时制定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并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布。
强化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监管全覆盖。逐步建立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有序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省、市部门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及时督促区各相关部门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和录入工作,并强化审批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六)多方发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71件和政协提案112件全部办复。全面落实一线考核机制,持续整治不良作风,绩效考评又获全市优秀等次。
积极落实司法监督,全面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公共资金、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同时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府院良性互动机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涉我区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按法律规定进行答辩、举证、出庭应诉;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馈建议采纳情况。2019年以来,我区累计接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5件,其中,行政赔偿占41件,行政撤销占1件,行政强制占9件,房屋拆迁管理占1件,行政征收占1件,不履行法定职责占1件,行政管理占1件;二审上诉案件47件。二审行政赔偿占35件,其中,行政征收占10件,行政撤销占1件,房屋征收补偿占1件。
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行政行为开展全面审查,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通过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19以来收到区级复议申请15件,其中不予受理7件,维持2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其他5件正在办理中。同时,认真做好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已办理6件。
(七)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主动走进基层、深入基层,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家门口,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聘请8家律师事务所共54名律师担任全区1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诉讼“引导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积极做好解答法律问题、起草法律文书、参与诉讼活动、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协助起草修订村规民约、审查涉农经济合同等工作,为村(居)自治组织和村(居)民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难题,增强了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促进村(居)治理法治化,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来,挂村律师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21人次,开展法治宣传3000多人次,修改合同9份,调解民间纠纷6件。
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及政法“三长”信访接待日接访值班、信访听证、信访积案专案评审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权用法。今年来共指派律师参与信访值班41人次,参与9起信访专案评审,全部成功化解,协助解决一起群体性信访案件。
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公证服务。文献公证处主动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各类公证628件,其中,国内公证361件,涉外公证246件,涉台14件,涉港澳7件。积极与荔城区法院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机制,开展司法辅助创新尝试,助力解决“送达难+执行难”,参与3起难执行案件的执行。
应援尽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为外来工留守妇女儿童和农村计生户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做到应援尽援。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其中民事案件192件,刑事案件113件;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提供法律咨询288人次,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八)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大普法”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了《2019年荔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19年莆田市荔城区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职责和内容,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在执法司法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在依法治理中普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弘扬法治,厚植全民守法的法治土壤,构建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同时,区委依法治区办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检查考核体系,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深化主题宣传,打造新时代宪法宣传新局面。以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民普法质效,努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建设美丽荔城营造更优的法治环境。4月份,对全区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幼儿园法治辅导员重新进行聘任;5月24日组织全区基层司法所所长、村居调解主任、区司法行政机关部分干部在西天尾镇召开荔城区传承学习“枫桥经验”创新调解工作推介会暨新时代文明实践法治宣讲活动,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村居调解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培育法治思维;11月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在全区广泛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采用集中宣传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于11月28日在黄石惠下举办迎接第六个“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12月1日-7日期间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主题日活动,引导广大干群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其中在砺青中学举办的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信息被司法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转发报道。全年组织2场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全区广泛开展“学宪法、尊宪法”宪法知识测试,增强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全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聚焦社会关切、聚焦特殊群体、聚焦重点节点。今年来,我区共广泛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50多场次,受众达15万多人次,分发普法资料3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00余人次,发送12万条普法短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九)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指导排查调处民间纠纷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今年,我区先锋调解室被评定为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国新调解工作室被评定为区级金牌调解工作室。持续推进“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设,今年新增1个“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建聪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公调对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新增“公调对接”调解室6个、新增“诉调对接”调解室1个。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个,企业调委会5个。全面推开“访调对接”工作,6个镇街全部设立访调对接调解工作室并形成对接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努力把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9年以来,我局共指导排查调处民间纠纷72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727件,成功率100%,为“平安荔城”创建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86人。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386人,安置率100%,落实帮教措施386人,帮教率100%。未出现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
(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坚持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切实解决法治力量合力不足、法律服务标准不一等问题。全面梳理我区法律专务、各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三支队伍”情况,从全面整合法治力量、规范法律事务办理模式、优化法律服务遴选机制三大方面推进政府法律服务体系改革,推动建立“三支队伍”各尽其责、法律事务高效办理的政府法律服务运行机制。
二、当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的工作与党和国家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有待提高,少数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需要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坚持依法行政着眼于落实上级要求,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责任感、使命感不够强,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高。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把依法行政与解放思想、与改革开放、与发展经济和提高效能对立起来,认为法律的限制多、麻烦多,执行落实上还不够有力。有的甚至把法治当作事后摆平问题的工具。法治意识树立不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的能力不强。还存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等活动开展不多。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和手段还不硬,推进还不够有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区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建设美丽荔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开展政府法律服务体系改革
重塑全区法律顾问总体架构、评价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探索以“内核”控制为主,兼顾“外脑”的新型法律服务运行机制。推动科学配置区属部门法制科室与专职人员,健全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实现法律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积极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加强信用监管,努力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修订和废止,依照规定时限和程序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及规范率均达100%。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治保障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贯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化管理。坚持法律专务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政府投资、国资监管等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全过程法律把关,以专班工作、课题研究等形式介入,主动作为,围绕荔城改革发展大局,推动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开展。
(五)推动行政执法效能向更高水平发展
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度,以考促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实效
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各单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的监督,加大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
(七)依法多元化解社会纠纷矛盾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升级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探索在物业、消费、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多渠道提升复议办案能力。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打牢社会信用基础。运用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成果,补齐服务短板。拓宽网上申请渠道,推进审批事项四级四同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网络化水平。大力推行“自己‘批’网上办”政务服务审批新模式,让群众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九)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贯彻实施《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狠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落实以案释法等制度,推动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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