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3蒙馆线光明桥至新泰宁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S333蒙馆线光明桥至新泰宁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33蒙馆线光明桥至新泰宁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鲁路计[201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公路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安市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S333蒙馆线光明桥至新泰宁阳界段路面改造工程,二级路,长34.6公里,路面宽12-15米。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工作预计于12月下旬开始,设计周期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11-18至2011-11-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泰安市公路局四楼413室(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12-08,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安市公路局301会议室(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201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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