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05~2006年度冬季取暖用煤(原煤)

吉林师范大学2005~2006年度冬季取暖用煤(原煤)

吉林师范大学2005~2006年度冬季取暖用煤(原煤)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师范大学2005~2006年度冬季取暖用煤(原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5-495-1

2.招标项目:吉林师范大学2005~2006年度冬季取暖用煤(原煤)

3.货物名称、数量:取暖用原煤13000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吉林省四平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四平市有货场,现场存货不少于5000吨(须提供货物产权证或者租用场地的合同书)。(3)如果投标人是煤炭生产企业应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不是煤炭生产企业,则应提供煤炭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等)。(4)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第3.1款规定的条件。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某些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且与各方所具备的资格条件相符合。联合投标协议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将取消相关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语言:中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5年9月27日至10月12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务公开大厅四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办公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5年10月13日上午9:00 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务公开大厅404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5年10月13日上午9:00 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务公开大厅404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董松 李国庆 白毅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130022

网 址:WWW.JLszfcg.gov.cn

开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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