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有色金属地勘局607队锅炉及附件(第三次)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勘局607队锅炉及附件(第三次)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有色金属地勘局607队锅炉及附件进行第三次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JLZC2005-388

2.招标项目:吉林省有色金属地勘局607队锅炉及附件。

3.招标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锅炉制造许可证及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文件。

4.3投标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针对投标货物的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文件(复印件);

(2)投标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的图纸;

(3)制造厂商的质量保修承诺文件(提供原件);

(4)投标货物通过国家或国际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认证的证书等(复印件);

(5)投标货物的产品介绍、说明书;

(6)投标人情况介绍(原件);

(7)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报价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5.投标语言:中文。

6.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05年7月28日至8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05年8月2日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千元)。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5年8月2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404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项目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

传 真:****-*******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130022

网 址: www.jlszfcg.gov.cn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091001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7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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