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清淤疏浚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 以 《关于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7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全额拨款,招标人为湛江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湛江港主航道。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估算约5500万元。范围包括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水域扫海测量技术报告及测量水深图(测量日期:2010年11月 27-30日)范围内的航道水深浅于-20.60米(外航道)、-20.90米(内航道)的部分,边坡1:5。
2.3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工程量计量、文明施工、环保、安全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持有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及重大诉讼事件情况。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0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文件、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监理工作质量的评价等文件复印件)。
3.4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下同)资格:项目总监必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丰富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
3.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1 年 11月 18日至 2011 年 11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水运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资料复印件(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改)。以上复印件资料每页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复印件资料与原件不符,则不予报名。
3)本项目投标人任用项目总监的函,格式自定,报名后项目总监不得更换。
4.2 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1 年 12月 14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2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广州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湛江市港口航道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港务大厦
邮编: 524027
联系人: 赵一方、张英华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湛江市开发区海景路165号金地豪苑A2EF栋2楼
邮 编: 524005
联 系 人:戴小姐、罗小姐
网 址: www.gdmeetc.com
201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