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关于白洋湾街道秩序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关于白洋湾街道秩序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之委托,就白洋湾街道秩序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HX2020-GS-G-0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白洋湾街道区域内秩序维护服务
1.1.负责白洋湾街道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区域内突发事件(如火灾,接报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停电,浸、跑、冒、漏水等),并按要求紧急处置有关工作。
1.2.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对违规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将不听劝阻者登记车牌、地址信息及时上报中队,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有序搬运至划线停车区域。
1.3.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对辖区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堆放物料、噪音扰民、乱涂乱贴、牵绳拉线、晾晒衣物等行为进行劝阻规范。
1.4.负责辖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商家宣传活动的巡查、预审。发现未经审批的及时制止并上报中队。
1.5.负责辖区内各类指示引导牌、简介牌、广告牌、危险警示牌的巡查,及时将破损的各类指示引导牌、简介牌、广告牌、危险警示牌上报至中队。
1.6.负责对辖区商家是否遵守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巡查,发现露天烧烤、将垃圾桶放至店外、将餐厨垃圾倒入果壳箱、乱排放废水废弃物等行为及时拍照上报至中队并制止违法行为。
1.7.负责对辖区商家二次装修的巡查管理,发现装修行为提前告知,不得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至门外、广告需审批等事项,发现上述违法问题及时拍照上报中队并制止违法行为。
1.8.负责对辖区违章搭建行为的巡查,发现有破墙开门、搭建建筑物、搭建临时设施等行为及时拍照上报中队并制止违法行为。
1.9.负责其他被安排的工作。
1.10.服从中队的管理及工作安排,认真对待中队的要求并完成相应工作。配合辖区内街道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其他领导交代的事宜。
2、其他服务
定期对区域范围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如有故障要及时维修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巡查街边及支巷区域范围内沿线水电燃气设施设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并提供维修服务,开展日常巡检、巡查。
(二)、服务要求:
1、各岗位职责:
1.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项目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管理方针、政策,完成服务目标。
(2)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采购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检查、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同时关心员工生活,确保项目处员工有良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5)负责投诉处理工作,落实安全、消防、防火、防盗等工作。
(6)协调与供水、供电、工商等和安保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便于开展各项工作。
(7)负责组织专业的业务和技能培训及工作班次的安排。
(8)负责项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及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处理进展的跟踪。
(9)按要求收集采购单位相关需求信息,并拿出组织实施方案。
(10)对项目员工进行考核,并据实进行奖罚。
(11)定时对采购单位进行书面回访满意度调查。
(12)督导各部门做好相关体系资料的建立和存档。
(13)检查和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考核存档。
(14)传达落实采购单位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街道管理整体方案。
(15)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16)认真完成其它工作职责内容和采购单位安排或委任的其它工作任务。
1.2、秩序维护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制度,遵纪守法。
(2)全面负责街道的管理和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街道秩序,维护街道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在采购单位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街道城市管理工作。
(4)配合采购单位及时受理街道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街道的各类突发事件。
(5)协助并配合街道的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
(6)坚持安保技能(如:消防、处置突发事件、急救)训练并规范工作,随时出员,为居民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7)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街道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8)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车位。
(9)在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有没有遗留问题,如接班人未到,交班不得离岗,否则一切后果由交班人员负责。
(10)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采购单位要求巡视,观察有无可疑人员,确保管区安全。
(11)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抓获,一旦发生案情迅速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并拨打110,直至公安机关到达,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12)当发生群体性事件,秩序维护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如工作秩序遭受干扰或破坏时,应立即报警。
(13)秩序维护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相互团结,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树立团队意识。
2、人员上岗仪表、行为、态度标准
2.1、仪表
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整洁规范;前发不遮眼、不盖耳,后发不及领,不得留长发、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上岗期间穿黑色皮鞋,并保持光亮,不赤脚穿鞋
2.2、行为
(1)上班时间不吃东西、读报刊杂志、玩手机。
(2)在为居民服务时应热情、耐心,不以任何形式顶撞、讽刺、挖苦居民。
(3)处理投诉热忱接待、认真倾听、详细询问、心平气和、当场记录、忍耐克制。
(4)不得迟到、早退、缺岗。
(5)路面巡查时,应当举止端庄、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两人成行,三人以上成列。不得边走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6)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规范,不得对当事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
(三)、日常人员管理要求
1、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及工作安排,认真对待并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负责巡查辖区内街道、支巷等区域沿线水电燃气设施设备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问题做好记录留存,并提供维修服务,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开展日常巡查。
3、负责巡查街区内机动车辆财产安全情况。巡查过程中查看机动车是否存在外观受损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告知车主相关情况,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意图或正在对机动车进行偷盗行为,需即刻拨打110报警同时联合巡防队员立即制止并控制嫌疑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巡查汇总观察街区内车辆是否停在指定区域,有无占用消防安全通道,若发现机动车有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行为需通知车主及时将车辆停放至指定区域;若无法联系到车主的可拨打110,由公安部门通知车主将车辆驶离。
4、定期和不定期对区域内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与居民和采购单位联系,督促、配合维修;处理小故障,事故的紧急处理。
6、定期对街区进行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记录,若问题无法解决的,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至采购人管理办公室。
(四)、人员要求
1、公司与派驻人员应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配备人员要求:
岗位 | 配置人数 | 年龄 | 性别 | 人员要求 | 其他 |
项目经理 | 1人 | 45周岁以下 | 男女不限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相貌端正、遵纪守法、 品行良好、无残疾、无纹身或标记、无违法犯罪记录。 | 具体人员按实核算 |
秩序维护人员 | 若干名 | 45周岁以下 | 男 |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相貌端正、遵纪守法、 品行良好、无残疾、无纹身或标记、无违法犯罪记录,身高在170公分以上,具备《保安员证》 | |
备注: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75人保安员证。人员配置需应采购方要求灵活配置。 |
备注: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方对经考核不能胜任或有失职行为的人员可以提出更换,中标单位应在一周内及时处理和更换;人员因事、病等原因缺勤,由中标单位负责调整补充;人员工作失职或失误,造成采购单位利益损失,经公安机关确认后,中标单位要做出相应赔偿,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3、设备配备及着装要求:由中标方提供日常基本的安保器材等,耗材及安保用品,安保用品包括强光手电,消防备战服、对讲机、防割手套、橡皮棍、头盔、钢叉、太阳伞、强光电筒等若干。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四、报名流程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吴中区财政、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吴中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http://180.108.205.122:8088/zfcgsz/login,“苏州(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点击“供应商”图标,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投标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业务咨询)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北京时间)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200元/人/日(具体按实结算)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房仁珺 TEL:158*****810)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无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十、 服务期限:贰年
十一、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
十二、中标服务费率:根据以下的收费标准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在100-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在500-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在1000-5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25%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则中标服务费=100×1.5%+(150-100)×1.1%
本次中标服务费为:10000元
十三、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白洋湾街道办事处
(1)联系人:范 盛
(2)电话:159*****259
(3)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金阊新城金储街288号
十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房仁珺/陈宗婷
(2)联系电话:158*****810/151*****013
(3)固定电话:0512-********
(4)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5)邮政编码:215000
(6)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十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六、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规定媒体发布,招标文件可在相关规定媒体网上查阅。
1.500万元以下的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5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七、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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