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昆明225号道路建设项目钢材、钢绞线、袋装水泥招标

中铁一局昆明225号道路建设项目钢材、钢绞线、袋装水泥招标

采购名称

中铁一局昆明225号道路建设项目钢材、钢绞线、袋装水泥招标

组织单位

中国中铁一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ZTYJWGS-JZCG(2020)17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27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号道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钢材、钢绞线、袋装水泥)

招标编号:ZTYJWGS-JZCG(2020)17

********2">1.招标条件

********3">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号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号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昆经开经【2018】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号道路建设项目的钢材、水泥、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 号道路建设项目规划定位为城市次干路,全长2930.225m。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道路起点与经开204 号路平交,终点接经开103 号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四车道。

工程造价:27735.8035万元。

工期要求:12个月 开竣工日期:2020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招标物资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5">4.招标文件的获取

********8">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1.1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31日至04月6日18时00分前携带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25号道路建设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31日至04月6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0@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账号:****************262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汇款时一定要备注内户号756。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所有投标人需在2020033118时00分至202004618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4.5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042315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

递交标书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中铁第壹国际25楼)

递交标书时间:202004231400分-2020042315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开标

********7">①开标时间:20200423150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中铁第壹国际25楼)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中铁第壹国际25楼)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中铁第壹国际25楼

联 系 人:冯小琪电  话:152*****018

联 系 人:电  话:186*****854

电子邮箱:********0@qq.com

********1">9、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1

钢材

见技术规格书

GC-01

2745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1000

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9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020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0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股份公司限制交易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包件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名称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2

钢绞线

见技术规格书

GJX-01

350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500

1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注册成立至少两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6至2018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商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2017年至2018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18年市政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2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名单中处于限制期的潜在投标人。

3

袋装水泥

见技术规格书

SN-01

7800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500

2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20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生产厂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近2年(2018年、2019年)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2020年新注册公司提供当年即可)。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在国家大型或重点工程的不少于两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供应清算单)(2020年新注册公司不提供)。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6.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和措施。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附件1:公告17号文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袋装水泥 钢绞线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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