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功能性改良木材及木制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功能性改良木材及木制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功能性改良木材及木制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功能性改良木材及木制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功能性改良木材及木制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宇、安文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3号楼中煤资源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镇忠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翔宇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12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设备名称:气相色谱仪,数量:1套,简要规格描述:快速加热和冷却的柱温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 2.设备名称:全自动热脱附仪,数量:1套,简要规格描述:可搭载50个以上样品管 3.设备名称:负压通风橱,数量:1套,简要规格描述:无管道净气型通风柜主机1台;针对有机气体吸收的复合型分子过滤器2块。 4.设备名称:数字滴定器,数量:5台,简要规格描述:无脉波分液技术对所需设定体积的液体进行连续分装;分装体积范围:0.01 mL - 999.9 mL。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00至2020年04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仅支持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2:30至2020年04月10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公司六层前台大厅电子屏)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公司六层前台大厅电子屏)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
2.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仅支持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磋商供应商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http://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将该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3)支付完成后,磋商供应商可以进行磋商文件下载;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平台下载服务费2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翔宇、安文康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或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价格扣除比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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