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采购公告
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采购公告
项目任务书信息
项目名称: | 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 | ||
采购人名称: | 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市级·肥东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肥东县招标投标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19-09-25 15:40:00 |
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项目询价公告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桥头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项目”进行国内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询价。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FDHX0361
2、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城市管理执法分局行政执法用车
3、项目地点:市级·肥东县
4、项目单位: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详见询价通知书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概算:24.000000 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交通工具·其他(交通工具)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询价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询价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
1、获取时间:2020/3/31 08:00至2020/4/7 09:00
2、询价通知书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0-04-07 09:00:00
2、询价地点: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2楼2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7日 09:00:0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桥头集镇
联系人:葛金兵
(二)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包公大道与塘杨路交叉口文化广电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工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获取的供应商可后直接下载询价通知书。
2、投标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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