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主要设备管材、配件招标公告

汝城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主要设备管材、配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汝城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土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已由 [2011]1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汝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汝城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主要设备管材、配件采购项目招标。
2.2建设地点:汝城县(市、区)内田庄乡、土桥镇(所有乡镇列出)的25个村。
2.3本次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060万
2.4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依据批复文件列入本次招标的内容):管材采购(管道约415.1Km,喷头约6263个,给水栓约3535个,闸阀约10875个,堵头约4509个,三通约12719个)详见招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营业的材料、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取得生产商授权)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且必须通过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资格。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固定的维护服务网点(有固定的场地以及专业的技术维护人员)。
3.5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有招标货物同类产品成功的销售业绩和经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为供货商的需生产商法人代表到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 至11:00 ,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758号和庄A3栋305室, 持以下资料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社保登记证(原件);
(6)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证书(原件);
(7)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类似供货合同(指为类似小农水项目提供相应材料的供货合同,并具有业主开具的主要内容为安装技术指导工作的售后服务评价)并需提供业主姓名、联系人电话等;
(9)诚信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以上所有资料需留所有原件(包括法人代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查验(两天后退还)并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交招标人留存,如投标人的真实情况不符合上述基本资格要求,或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按湘水办【2008】27号文件规定的平均价格法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朱志文
电    话:137*****598
地    址:汝城县党校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758号和庄A3栋305室


附件:诚信承诺书格式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湖南省汝城县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主要设备管材、配件采购项目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郴州水利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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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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