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装备-禁毒局用侦察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禁毒装备-禁毒局用侦察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YC********5云南省公安厅2011年云南省公安厅禁毒装备-禁毒局用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书
YC********5云南省公安厅2011年云南省公安厅禁毒装备-禁毒局用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邀请书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局受云南省公安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1年云南省公安厅禁毒装备-禁毒局用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 谈判概况
2.1 项目编号:YC********5;
2.2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录音笔 | 11 | 支 |
2 | 普通数码相机 | 11 | 台 |
3 | 数码摄像机 | 11 | 台 |
4 | 单反数码相机 | 11 | 台 |
本次采购项目须整体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昆明交货。
2.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所投产品必须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公司成立必须5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有相关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1年11月17日至2011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合同处(624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 1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外地汇款购买谈判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汇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第三会议室(621室)。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6楼第三会议室(62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公安厅
联系人:谢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胡建昆 华静昆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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