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2011年度示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万安县2011年度示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万安县2011年度示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财政拔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万安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万安县发改招标核准字[2011]133号文核准和市水利局备案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为1个标段,工程建设点万安县芙蓉镇芙蓉村,招标金额约200万元;计划工期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招标范围为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除险加固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3.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临时执业建造师证必须取得江西省水利厅颁发培训上岗证;如岗位证书未发放到位,则必须为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
3.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有自2008年12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造价在250万元以上(含250万元)的水库除险加固类似工程经历,施工业绩要求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完整规范的竣工验收材料(分部工程验收材料、施工管理报告、设计报告、监理报告、质量鉴定报告)上述材料必备。
3.4拟投入其他人员要求:质检员必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建造师、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即相应证书所载明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技术负责人可以聘用,但须提供单位聘书或劳务合同。
3.6非本省水利水电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的有效《信用档案》,且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05]240号文的有关规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1年11月17日16时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万安县招标投标网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万安县建设银行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安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万安县开发路6号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东昌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安县城凤凰路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
万安县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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