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镇机关食堂承包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春华镇机关食堂承包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2020年春华镇机关食堂服务事宜拟对外发包,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春华镇机关食堂服务承包

  2、食堂承包具体要求

  2.1工作日每天必须保证早餐供给,中餐9桌,晚餐4桌,每桌7个菜,同时需随时满足会议和工作需要增加桌数。

  2.2双休日、节假日确保值班人员中餐、晚餐各有一桌饭菜。

  2.3承包方需确保至少3名以上工作人员,按时、优质提供服务,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就餐。

  2.4承包方及承包方聘请的工作人员,上岗前须去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条件方能上岗,承包方自行给员工购买保险,机关食堂用工等法律责权概由承包方负责。

  2.5承包方确保饭菜可口、卫生、安全,食堂卫生保洁需按照食品安全制度执行,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2.6春华镇机关提供食堂所需炊具、水、电、煤、气,承包方需妥善使用和管理,如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7承包方需做好领取物资和物资消耗台账,为核算及记账提供真实依据。

  2.8满足春华镇食堂承包其他事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报名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3具有食堂承包、菜品制作经验;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标书的制作及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要求将需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授权代表及法人逐页签字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县春华镇政府财政所C104办公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若投标方达到3家以上,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依据企业信誉、实力、注册资金、以往承包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三家入围企业。

  六、其它

  1、公告期限: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2、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7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春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各投标法人或授权代表执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未尽事宜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136*****887

春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标签: 承包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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