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区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审〔2019〕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省级奖补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望城区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月圆村、湘江村、六合围村和靖港镇复胜村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实施面积23.45 km2,示范区农田总面积17700亩,农业种植作物以水稻、油菜、蔬菜、高粱、西瓜为主。养殖种类主要为猪、鸡、鸭、鱼、黄鳝和虾,养殖业粪污产生总量折合为10680猪当量。

(1)化肥减量工程

测土配方施肥17700亩,实现示范区农田全面覆盖;沼液灌溉系统1套,覆盖面积50亩;配方肥、有机肥替代化肥宣传推广1项。

(2)农药减量工程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7500亩,覆盖示范区农田的42.37 %;太阳能杀虫灯150盏,覆盖示范区主要农作物农田;推广高效低残留农药1项。

(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工程

建设农业废弃物收集池30个,实现示范区农田农业废弃物全覆盖;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12座,实现示范区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回收。

(4)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购置饲草加工设备1套;1#生态塘改造,种植水生植物200m2;2#生态塘改造,种植水生植物100 m2;3#生态塘改造,种植水生植物100 m2;4#生态塘改造,种植水生植物300 m2;5#生态塘改造,种植水生植物300 m2;2#生态塘清淤,清除淤泥1200 m3。

(5)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程

对鱼塘进行改造,建设生态养殖系统,鱼塘占地2000 m2。

(6)地表径流污染整治工程

建设单户污水处理设施400座;建设1个处理量为30 m3/d的生活污水生态净化系统;建设1个处理量为10 m3/d的生活污水生态净化系统;建设1#生态沟(六合围村安置小区附近),长度为380 m;建设2#生态沟(湘江村),长度为650 m;湘江村董家坝沟渠清淤,清淤量为2700 m3;建设湘江村木家湖生态湿地,面积为9100 m2;建设湘江村彭家湖生态湿地,面积为8500 m2;建设大泊湖生态湿地,湿地植物种植面积为10000 m2。

(7)其他工程:宣传牌8个,标志牌1个。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172.52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1000万,自筹资金172.5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和污染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2.5工 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批复下发45天内,第三方必须开工建设,在2020年12月底完成业主验收。)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企业入围业绩:投标人(或牵头人)近1080天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或土壤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项目的入围工程业绩;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为准。

3.4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 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原件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5 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根据《关于印发《洞庭湖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办资

环〔2018〕21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或牵头人)必须拥有省级及以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机构所为技术支撑单位,以投标人(或牵头人)与技术支撑单位针对本项目签订的协议为准,协议须注明项目名称,技术支撑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科研课题的证明。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1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施工部分权值分别按30%、70%设置。设计部分评审参照采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制定;施工部分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第七项。投标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3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其相关资料。

6.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41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6日9:00 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相应开标厅。

3、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影响,召开开标会议时,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的集中验证工作,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申明(申请)放弃参加开标会议的权利。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7*****878

(2)招标代理机构: 长沙升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望城大道96号湘峰广场3栋27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10、行政监管

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整治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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