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景苑(池口安置点)建设招标公告

江景苑(池口安置点)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ZB********-1

项目名称:江景苑(池口安置点)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条件

江景苑(池口安置点)建设项目业主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标准等

1、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池口路与石台路交叉口北侧。

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10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6526.2平方米,其中住宅48330.2平方米,社区综合楼2212.3平方米,公共车库1555平方米,物管用房204.5平方米,社区养老用房376平方米,岗亭40平方米,地下车库13808.2平方米(含人防);容积率1.69,建筑密度20.8%,绿地率38.1%,规划新建安置房49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96套),3栋十一层,4栋九层,7栋六层,1栋社区综合楼。项目总投资约1.75亿元。

3、建筑装配率:

1)、本项目采用建筑装配式建造技术及BIM技术运用,各单体工程装配率不低于30%(参照合肥市《关于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建产组办﹝2019﹞13号)中积极推进区域实施标准)。

2)、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规则按照池州市有关规定执行,但最终结果必须经池州市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通过。

4、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安置房49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96套),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楼、社会卫生服务站、物管用房、社区养老用房、地下汽车库(含人防工程)、岗亭等。并完成规划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测量、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预算编制、图纸审查等)及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全部工作。

2)、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定位放线、基坑支护(含论证及费用)、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人防、防雷、消防、智能化、室内装修、道路、景观绿化、构件拆分深化、室外管网管线、图纸审查(含审查及费用)等。

3)、采购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材料及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指导。

4)、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室内装修、道路、景观、绿化、停车位、室外管网及管线等;临时用水和用电、场地平整、地下基坑支护(含基坑监测)、楼门牌(含人防标识牌)和竣工标示牌、人防防护门及防化设备安装、地库停车位划线、充电桩设施、太阳能安装、电梯、防感应雷保护器、永久性供水和供电(含外水、外电和水表、电表报装、二次供水加压设备、二次供水设施维护和管网建设费用)、燃气、有线电视、FTTH光纤、室外路灯、监控、楼体亮化、门卫室、各类检测服务(常规检测、节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桩基检测、消防检测、环保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电梯检测、人防设备设施检测、防雷检测)、沉降观测、物业用房装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为保证工程质量,招标人有权对于部分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其中电梯、太阳能、门窗等项目等需报发包人审批后进行采购;配套附属工程(道路、绿化、路灯、监控等)设计图纸需经发包人审批后实施。

2、本项目人防工程必须在本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建设,其规模必须符合安徽省人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其中省外企业在安徽省范围内承接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的,中标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5、工期要求:

5.1 总工期:540日历天(含各项验收、工程结算),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其中

a、 勘察设计周期:自开工令发放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测量、物探、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基坑支护设计、装配式预制件拆分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深化设计)以及BIM技术运用,并按规定通过图纸审查;其中预算成果需报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b、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至27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封顶;

c、预制构件预制前必须完成现场样板房(1:1)、样板工序及材料展示样板施工;

若不能严格按照总工期时间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导致合同违约,超过总工期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直至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如中标单位提前完工,按每天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

6、质量标准: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市级质量标准化工地且满足招标人要求。3)、室内装修标准:安置房参照池州市有关规定实施,保障性住房参照安徽省相关规定实施。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进度支付,具体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经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和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认可的工程量报表为准。

地下车库(含人防)顶板结构完成支付地下车库(含人防)施工图纸已完工工程量的70%;单体主体封顶支付到单体施工图纸已完工工程量的70%;单体完工支付到单体施工图纸已完工程量的80%,所有单体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到合同价的85%;余款在审计决算完成后付清(质保金按国家规定扣留)。

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中标费率

注:中标合同价=预算审核价*中标费率

9、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价的10%收取(现金或转账、履约保函),所有单体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

10、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设计费部分:以审核后的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标准收费(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50%计取。

12、预算审核及结算审计的依据为: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2018)及其配套的计价文件、消耗量定额;管理费按相应类别工程计入,人工费按140元/工日;税金按9% ,材料价格按照开标当月池州市工程信息价。如池州市工程信息价没有的,参照周边城市(安庆、铜陵、黄山、芜湖、合肥等地信息价的平均价)。

13、其他要求:建议本项目中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人防工程甲级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彩色复印件;②合同中不能体现装配式建筑、PC构件等内容的可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装配式建筑业绩表彩色复印件(或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3竣工验收报告彩色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

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近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之日近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施工业绩。【该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彩色复印件;②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装配式建筑业绩表彩色复印件(或业主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中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3竣工验收报告彩色复印件或业主提供的完工证明原件,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或完工证明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同时符合上述第1条中(2)项“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

4、联合体特殊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工作划分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所有相关事宜。

5、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在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建筑、结构、深化设计等负责人),其每月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若每月驻工地实际少于26天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岗的,不论何种原因,离岗一次罚款1万元,第二次罚款5万元,第三次罚款10万元并更换相关人员。

注: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最终确定不多于5家(含5家)投标人入围。

四、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7日)。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报名并下载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0元。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投标文件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2#楼703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分公司),联系人:陈工,电话:130*****195)。如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每家投标单位限派一名)到达现场的,需佩戴口罩并提供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若未提供,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同时,视同放弃投标资格。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进场交易人员自觉配合中心的疫情防控管理。

4、项目质疑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招标人和市交易服务中心,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池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池州市建设工程网员注册入库的通知”,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会员报名程序请登陆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j.chizhou.gov.cn/)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池州市网上招投标流程演示及招投标文件制作培训材料”下载培训材料和操作手册);

3、会员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无网上银行账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资格预审阶段无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新港花园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0*****217

(二)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华府骏苑2#楼703室

联系人:方工、陈工

电话:****-***************722(方工)、130*****195(陈工)

池州市贵池汇财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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