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四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四期工程业主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占25%,银行贷款占75%,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招标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四期工程由主线及北海支线两部分构成,其中主线起于钦州市与北海市交界的牛角滩(K2126+277),与广西沿海高速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终点顺接,经乌家镇、星岛湖、止于北海市合浦县石湾枢纽处(K2156+500),与广西沿海高速合浦至山口段顺接,并与北海支线(S13三北高速合北段)形成十字交叉,主线路段长30.223km。北海支线起于石湾枢纽(K539+150)处,与拟建中的贵港至合浦高速顺接,终点则位于合浦主线收费站南端(K550+000),北海支线长10.850km。四期工程总规模为41.083km。改扩建标准为v=120km/h的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采用“路基两侧整体加宽、局部分离”的方案,路基宽42米(北海支线改扩建规模为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49米)。
四期工程共计桥梁1697.79米/9座,其中大桥1447米/4座,中桥252米/5座;互通3处,即星岛湖互通、石湾西互通(新建)、石湾枢纽;分离式立交23处,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
2.2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景观设计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勘察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分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等、交通疏导方案及后续服务。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工可报告。
2.3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9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
(4)合同签订后3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研究报告、现有道路路线技术指标评价报告、路基路面专题评价报告、桥梁专题评价报告、施工交通组织专题研究报告等);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55个工作日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在接到审查意见后1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7)公路用地图(包括公路用地表、临时勘测定界图):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4. 招标方式
本项目设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1 月 18 日至2011年 11 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2011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 11 月 28 日北京时间9时,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11楼会议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12 月 16 日北京时间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时1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1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8楼
邮 编:53002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02室
邮 编:530021
联系人:王小姐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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