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更改通知一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更改通知一
一、更正人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三、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2-GXXY
四、关联原公告:/
五、预算总金额:*******
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3-24
七、更正理由: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改变,相应条款变更。
八、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 | 邮寄递交 |
九、其他事项:
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2-GXXY 项目名称: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24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9:30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或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三)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收件人:巫雪梅 联系电话:****-******* 三、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二)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蒋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钟工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 3 月 31 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莉红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
2、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南宁市葛村路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南宁市财政局
联系人:南宁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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