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龙子湖区工业园内。
2、工程简介
(1)建筑面积
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生产项目占地面积600亩。
(2)建设规模
本项目产品为年产8万吨电子级玻璃纤维。
(3)建设内容
台嘉蚌埠玻璃有限公司根据生产规模需要建设的项目有:综合楼、宿舍、加工车间、原料车间、玻璃熔窑、氧气站及动力站房等。
(4)总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6亿美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运输机械作业会产生扬尘,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堆场会产生扬尘。
(2)废水:施工作业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运行,车辆运输均会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2、营运期
(1)废气: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产生环节有玻璃熔窑烟气、上料系统原料粉尘废气、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食堂有油烟废气产生。
(2)废水: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双碱法脱硫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以及食堂废水。
(3)噪声:建设项目使用的上料机、混合搅拌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有两种,一种是工业固体废物,一种是生活垃圾。前者主要是包装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湿法脱硫除尘装置底部污泥等。后者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及食宿产生固废。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议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在大风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运、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生量;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避免起尘原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现场的起尘物料均应用苫布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砼和水泥预制件,尽量少用干水泥。经采取一系列降尘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生活污水以泼地自然蒸发的形式外排,预计不会对周围土壤造成危害性影响。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多为裸露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故要求施工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建议将高噪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并设施工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等,以使施工期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送指定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处,施工现场地面应清理干净,为日后的厂区绿化做好准备。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
①窑炉烟气
本项目玻璃熔窑产生的窑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通过湿法(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其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②原料粉尘
本项目上料搅拌混合系统中产生粉尘,采用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燃气锅炉
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可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Ⅱ时段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本项目为中型饮食单位,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小,经高压静电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GB184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在选购低噪设备的基础上对设备安装消声器、底座加减震垫,并采用隔声、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厂区厂界绿化,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有包装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湿法脱硫除尘装置底部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24日。
五、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支持的态度。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联系人: 郭泉
联系电话:13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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