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前社区湖前巷15号一楼(102)店面招租通告

湖前社区湖前巷15号一楼(102)店面招租通告

现有位于湖前巷15号一楼店面(102)欲对外公开招租,请有意承租者携带有效证件原件于2020年4月21日下午4时前到德化县湖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联系人:陈女士135*****502)。具体投标时间、地点、形式详见投标须知。

德化县湖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湖前社区湖前巷15号一楼(102)店面招租投标须知

一、湖前社区湖前巷15号一楼(102)店面招租投标者应在2020年4月21日下午4时前向德化县龙浔镇湖前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的法人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地点、面积:湖前巷15号一楼(102)店面。投标底价在投标时当场公布。

四、租赁期限叁年。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止。

五、租金价格采用投标标价递增方式:标的金额以投标最低价的尾数伍拾元向上竞投,投标后,所投标价按标书中最高金额为中标者。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标价相同,不能确定中标者,则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者。

六、租金缴交方式、时间:按月缴纳(每月15日前交清),逾期每日收0.2%滞纳金,房屋租赁税、水电费、卫生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租房者自行负责,水电费按季度尾自觉交给居委会,由居委会代缴。租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缴交履约金(二个月的租金)。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规定按期退还履约金不计息。

七、承租期间,租房者未经居委会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或转租、转让,租房者应按合同规定按时缴交租金,租赁期间未经居委会同意,租房者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现状,否则,居委会将取消租房者所交履约金并终止合同。

八、租房者如业务需要进行重新装修(包括水、电线路改装等),须报经居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其费用由租房者自理。期满后,租房者所装修的不动产归居委会所有。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如下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德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008032;开户银行:德化县联社西门分社,并应以前述开户银行盖章出具的转账汇款回执或有效凭据为准),之后才正式取得投标资格。投标结束后,中标者在三日之内到居委会签定租赁合同并缴交履约金及租金,未中标者所交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投标形式

1、参加本次投标者,以下情况视为废标:

(1)本次投标以标书填写投标价进行投标,投标金额50元的整数倍作为一个递增单位,否则视为废标。

(2)填写标书的投标价低于标底标的为废标。

(3)标书填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为废标。

2、如出现以上废标情况者,取消投标资格。

3、本次投标实行当场开标,价高者为中标。

4、招租投标时间:2020年4月22日下午3点00分。

5、招租投标地点:德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供销大厦三楼)。

德化县湖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店面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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