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招标公告
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39 | 工程编号 | ****************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扩建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周克斌 | 联系电话 | ***-********\189*****942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雷打石“娘伞坑”山地,利用部分雷打石环保电厂及原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腾退的建设用地 | ||
建设规模 | 1、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7309.05万元。投资总额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准。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200吨/日,配置2台处理量为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台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和控制设备,项目热电联产供热能力为80吨/小时。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中标社会资本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汕头市政府批准的特许经营项目,按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5号令)规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项目采用建设-运营-无偿移交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特许经营者,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二十四(24)年,含扩建工程建设期。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一个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或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绩,且投标人为该项目的绝对控股股东。(投标人应提供签署的PPP或特许经营项目合同/协议,合同至少应包括首页、盖章签字页及能够体现项目规模和焚烧炉型的描述页,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焚烧炉型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控股公司的业绩作为投标人的业绩时,应提供股权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股权证明材料须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股权结构页面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证明股权关系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报证明;投标人绝对控股是指投标人在该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20日网站截图作为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购买时间 | 2020-4-1 9:30 ~ 2020-4-8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3-31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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