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肉(猪肉)招标公告
禽肉(猪肉)招标公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猪肉))的采购公告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禽肉(猪肉)采购项目(文件编号:LNH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01 | 禽肉(猪肉) |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 否 | 详见商务、技术偏离表 | 详见商务、技术偏离表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物价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31日08:30时起至2020年4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本项目以非现场方式领取)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电子邮件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8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24-********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项目联系人:宋安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s********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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