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苑(三期)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意见2020009(F)
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苑(三期)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意见2020009(F)
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苑(三期),位于龙山镇,北临规划蓬苑路,东临规划河道绿化用地,南邻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西邻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本,编号为慈龙山I201228#地块,土地面积为98827平方米,2013年5月15日通过变更登记换发土地证,此次验收的为D#地块山水苑三期工程。本项目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慈国用(2013)第051059号,土地面积363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2053年3月8日,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2083年3月8日,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12B10536)及补充约定,项目约定于2014年3月8日前开工,2020年3月8日前竣工,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2.5。
根据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经查,山水苑项目分期建设,此次申请验收的为山水苑(三期),该项目于2019年11月15日竣工,经慈溪市鸿翔测绘有限公司勘测,实际用地面积与证书一致。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慈溪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测成果备案证明》,该项目建筑总面积54544.41平方米(计容面积5348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544.41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52967.53平方米,其他用房1576.88平方米该,项目分期进行土地复核验收,各项指标待项目建设完成后统一核算,该项目合同宗地开发建设的商服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00平方米,其中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商服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商服总建筑面积的60%,此次验收的山水苑(三期)项目,土地分宗分摊正确,复核验收合格。
希慈溪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到龙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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