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通信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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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自采物资(公安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YDTGA-011.招标条件本项目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自采物资设备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化集团北京电信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公安传输系统、公安通信电源与接地系统、公安无线通信系统、公安视频监视系统、公安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公安专用电话系统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采购。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人民南路-西涧河)为太原市轨道交通线网中贯穿南北的骨干线路,线路全长23.647公里,均为地下线,共设置23座车站,7座换乘车站。设置小店南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1座,控制中心1座,为1-8号线共用,设置2座主变电站。选用A型车,列车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划分为A、B两部分进行建设。其中,A部分主要包括前期工程和土建工程,由太原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A部分(土建部分)已于2015年12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车站主体、二次砌筑及附属施工。B部分主要包括装饰、轨道工程、车辆、通信(不含民用通信)、信号、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风空调、给排水与消防、安防及门禁、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站台门、电扶梯等)、人防、疏散平台、低压配电以及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的工艺设备部分等,B部分计划2019年12月底实现轨通、电通,2020年3月~8月底进行系统单调及综合联调,2020年9月进行空载试运行,2020年12月底开通试运营。2.2招标内容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自采物资(公安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或代理销售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同等有效)(原件备查)。3.1.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3.1.3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3.1.4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家铁路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3.1.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3.1.7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国家跌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3.1.8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一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需出具工商部门证明;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自采物资(公安通信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6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6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帐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5.投标文件的递交5.1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4月29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 月29 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0年4月29日)将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所在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东花园七号楼三单元1902联系人:冯江龙联系电话:176*****125邮 编:*******)。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站(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电化集团北京电信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家村1号院15号楼03层联系人:冯江龙电话:176*****125电子邮箱:********50@qq.com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28号邮 编:100036联系人:李帅鑫电 话:***-********/183*****710 电子邮箱:eebdtzb@126.com8.公告附件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http://www.eeb.cn/Portals/2/uploads/otherfile/********/附件1.docx附件2:投标申请表;http://www.eeb.cn/Portals/2/uploads/otherfile/********/附件2.docx中铁电化集团北京电信研究试验中心有限公司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信设备 公安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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