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原面粉厂租赁权出让竞租公告

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原面粉厂租赁权出让竞租公告

一 竞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原面粉厂租赁权出让,已由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在嵊州市黄泽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原面粉厂租赁权出让:竞租年限约为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位于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原面粉厂为上下两层,可使用面积约750平方米。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可使用面积约750平方米,竞租年限约为5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140000元/年。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付支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7日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租受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并与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资格。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并付清首期租金(成交款)7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0年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村办公室三楼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黄泽工业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一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0年4月9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黄泽支行,账号:***************,银行地址:嵊州市黄泽镇东直街4号。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系人:李林江联系电话:138*****920

  招标代理:马佳丽联系电话:****-********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让 租赁权 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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