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HXZC-********18
标讯区域:地方
行政区域:南京市
项目联系人:王婧怡
项目联系电话:***-********-***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甘雨巷88号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婧怡***-********-***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餐饮行业
预算金额:49万元
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积极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广大干部职工对后勤服务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现拟以科学化及专业化管理的工作思路为指导,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本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从而促进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后勤服务质量与食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02起至2020年04月13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http://huaxia.etrading.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1)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50-2;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19;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4.磋商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55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时1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1718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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