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惠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1年黄浦江航道陈家嘴弯段维护前期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3.2、投标单位具备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黄浦江航道陈家嘴弯段维护前期设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H-2020-0009) 3、预算编号:00-20-1553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更好地改善黄浦江航道通航条件,特别是部分弯道的通航环境,降低船舶航行风险,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2021年黄浦江航道陈家嘴弯段维护前期项目,现进行设计招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浚前测量成果后一个月内提供实施方案评审稿。 7、采购预算金额:560000.00元(国库资金:5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4-01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4-09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彩色扫描件;3.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的有效彩色扫描件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须显示系统时间,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所有材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4-01 15:00:00至2020-04-09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在规定报名日期内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原件扫描件。防疫期间,无需现场审核,网上报名资料上传成功后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张工,联系电话:185*****662(请在工作日时间段联系)。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4-2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及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604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供应商不需到现场,项目为全程线上开标。请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将纸质投标文件以及开标应携带的资料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快递(或闪送)至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604室。联系人:张萌妹,联系电话:********。(注:因疫情期间快递时效性无法保证,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寄出)。(2)开标应携带的资料: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无疑问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04月09日止。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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