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瑞广场物料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隆瑞广场物料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隆瑞广场物料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隆瑞广场物料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JFH-LR-005
三、采购人:乌鲁木齐隆瑞弘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预算投资金额:60万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
隆瑞广场物料制作采购项目包括(1)案场包装类:包含但不限于吊旗、横幅、室内灯箱、灯箱片画面、玻璃钢展架、立屏展架、展架画面、品牌墙发光字,活动地贴、科室门牌、各类提示牌、油画框及画架、防撞胶条等。(2)户外包装类:包含但不限于围挡草皮、围挡喷绘、室外灯箱、室外地毯、各类围挡雕刻字、不锈钢标志字、室外围挡发光字、楼体发光字、灯杆旗、灯杆架、注砂道旗、注水道旗、室外展示桁架、道路指示牌、停车场锥桶、玻璃磨砂贴、腰封贴、车贴等(3)其他物料类包含但不限于手举牌、桌牌、易拉宝展架、X展架、门型展架、金蛋、资料架、抽奖箱、抽奖转盘、名片盒等。采购、制作、运输、售后等内容。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合格的供应商: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4)、凡参加本次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加盖公章网上截图打印件。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5】日,上午11: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
(3)购买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隆瑞弘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B座
联系人:穆玉睿 联系方式:152*****362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星路481号秦基大厦A座803
联系人:代燕 联系电话:1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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