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中专烹饪实训基地改造招标公告
宿城中专烹饪实训基地改造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宿城中专烹饪实训基地改造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城中专烹饪实训基地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E3213010313202003192-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98万元
(四)主要内容: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019年 9 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4月02日8:30至2020年04月09日 17:30。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 1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磋商的,应按分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04月14日 14:30
(二)磋商地点:不见面磋商。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益
联系电话:15805240911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微山湖路府前小区10-8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许家宏
联系电话:0527-88751101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2963292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宿迁市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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