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巡逻车(包一第二次) 招标公告
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巡逻车(包一第二次) 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SCJRX磋商[2020]2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西昌市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4月1日 |
采购人 | 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参加采购项目(或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参加采购项目或提供的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按磋商文件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注: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重大违法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1-4-1);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1-4-1);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1-4-1);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1-4-1);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参加采购项目或提供的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本项目涉及到的但是“一、供应商的资格和资质性要求”中又未列明要求的,请供应商根据本条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实质性响应,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判定其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格式1-4-1); 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是否缴纳磋商保证金; 2、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②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磋商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按磋商文件要求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现场发售(此方式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函、经办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采购公告;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4月 1日下午17:20至2020年4月 9日下午17:30时 | ||
文件售价 | 500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98号2楼1号) | ||
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20年4月 1日下午17:20至2020年4月 9日下午17:30时 | ||
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98号2楼1号)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 2020年4 月13日下午14时00分至2020年4月13 日下午14时30分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98号2楼1号)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 158*****933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间 | 2020年4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地点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评审室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 158*****933 | ||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 | 2020年4月13日下午14时30分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地点 |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评审室 | ||
供应商参加磋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 158*****933 | ||
供应商交纳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交款方式:接受以电汇、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 ①以电汇、转帐的方式提交的,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如果以非供应商名义代理缴纳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采用非现金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需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退款账户信息。 ②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间的同时,将磋商保证金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收款单位: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采购活动但已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131*****726@qq.com%E3%80%81%E4%BC%A0%E7%9C%9F****-*******">QQ邮箱********10@qq.com、传真****-*******)。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健康路与一环路南一段交汇处 联系方式:181*****999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河东大道98号2楼1号(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 ****-******* 158*****93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181*****999 | ||
备注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3、本项目报名所需材料介绍函格式附后; 4、本项目采购文件售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本项目采购预算: 100800.00元; |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介 绍 函
四川嘉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购买(项目编号:SCJRX磋商[2020]2号),项目名称(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包一第二次))采购文件,包号( )请予以接洽。
此致
单位名称(盖章)
2020年 月 日
备案资料
单位名称: 单位邮箱: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座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并均作为我方书面送达确认地址,若因联系方式不准确,以致采购中不能顺畅联系或由于我方原因未能及时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责任由我方自负)。
说明:1、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军官证复印件均可)
2、采购文件费用为:500元,现场支付。
3、以上材料须为纸质且均需清晰度高,不能有污损,加盖企业鲜章。
4、报名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以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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