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平衡剂再生(二次)招标公告
大连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平衡剂再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连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平衡剂再生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0-SY23-FW011C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连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平衡剂再生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概况
催化裂化装置平衡剂再生。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为3套催化裂化装置的平衡剂再生,预估数量为3000吨,实际数量以招标人的生产需求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成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
2.4 服务地点:大连石化公司。
2.5报价方式:含危险废物处置费、自备车辆费用、往返境内运输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再生费用等相关所有费用之和(元/吨,含税)。结算时以卸出的平衡剂实际数量为准。
2.6技术要求:
2.6.1再生后的催化剂性能指标
①、磁性物含量≯0.028%(分析标准 JB/T 6570),或磁性物含量相比平衡剂降低60%以上。
②、微反活性≥65,或相比平衡剂提高5个单位以上。
③、筛分满足如下要求:
粒度直径<45.8um ≯25%(体积分数)
粒度直径45.8-111um ≮50%(体积分数)
粒度直径>111um ≯30%(体积分数)
④、回用量不低于平衡剂量的30%。
2.6.2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次序组织试用,产品试用仅限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试用全部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
2.7交货时间:以招标人电话或传真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资质
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类别包含HW50,废物代码为251-017-50,该废物核准的经营规模不低于4500吨。(提供相应复印件)
3.4运输资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负责运输企业的运输人员、车辆等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①运输企业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②运输车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带“危化品运输”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范围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剧毒化学品除外));
③运输驾驶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运输押运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
3.5加工及储存能力
①、投标人具备完整的细颗粒分离及磁分离设施,须提供详细的设施清单,注明尺寸规格,并提供图片;
②、投标人自有成品密闭存储罐数量不少于3个,且每个储罐存储体积不小于80m3;室内库房(库房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597-2001),可存储平衡剂3000吨以上(含3000吨)。以上须注明尺寸规格,并提供图片及库房相关的环评及批复材料。
注:招标人对以上“①、②”款保留对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的权利。
3.6使用业绩
201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有再生后的平衡剂成功使用业绩,业绩需满足装置规模在300万吨/年以上,且1年内连续使用量在250吨及以上的业绩1份,须提供用户评价报告的复印件、提供使用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用户评价报告须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用户印章。
4.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4月2日9:00时至2020年4月8日16:00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的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将招标公告附件中《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syyh@cnpc.com.cn邮箱(邮件主题务必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简称。);
③. 按本邀请书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邀请书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3-FW011C标书费 ”;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0913
汇款附言:ZY20-SY23-FW011C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报名、发送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递交投标文件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的双重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0年4月24日9:00前(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因冠状病毒疫情原因,投标人可不到现场递交U盘文件)
①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8:30至9: 00(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大连石化分公司203开标室。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条),并单独提交《退还保证金信息表》,以此换取标书费发票,此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退还保证金,表中有关信息不全或错误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投标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基本户资料。且在开标前72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ZY20-SY23-FW011C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4.3③条款相同。
6.开标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0年4月24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其它7.1招标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标书费用)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龙江支行
行 号:********0913
汇款附言:ZY20-SY23-FW011C(标书费)
7.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生产技术处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邮 编:116031
联 系 人:谢圣利
电 话:****-********
电子邮件:xiesl_dl@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伊宏、张铭钊、李梦文
电 话:****-********(报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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