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等招标公告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等招标公告

隆回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招标公告
受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隆回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隆回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2、项目编号:2020CG03LH0147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0]000021
4、委托代理编号:XNLHZC[2020]001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6620.8945万元
7、最高限价:总价6389.856万元;单价:图解法180元/宗,解析法300元/宗。
8、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宗)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隆回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和公示权属调查结果、资料整理和归档及应用项目等。
336930
6389.856
本项目分十个标段,共336930宗,宅基地“房地一体”图解法单价按180元/宗,宅基地“房地一体” 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解析法单价按300元/宗,最高限价为6389.856万元,项目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通过验收数量为准。
结算方式:本项目按照实际通过验收数量及单价折扣后的价格进行结算。折扣率是本次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按单价图解法180元/宗,解析法300元/宗的折扣进行报价。各个项目标段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实际数量,在结算按300元/宗的标准及此次报价的折扣率进行结算。
9、调查范围:
(1)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等建(构)筑物均未开展过权籍调查。
(2)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其房屋等建(构)筑物尚未开展权籍调查的,应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对房屋等建(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
(3)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尚未开展地籍调查,其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并核实房屋产权登记信息。
(4)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尚未登记的,其房屋等建(构)筑物已经登记的,应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核实,并将其已经登记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信息落宗。
(5)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管理控制区的宅基地,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已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不列入本次权籍调查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十个标段,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投标的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标段
乡镇名称
宗数
图解法宗数
解析法宗数
每标段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第一标
小沙江镇
7571
36645
659.61
项目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通过验收归档的宗数为准
虎形山瑶族乡
4543
金石桥镇
20291
麻塘山乡
4240
第二标
司门前镇
16960
32708
588.744
西洋江镇
12417
大水田乡
3331
第三标
罗洪镇
7874
34525
621.45
荷田乡
6360
高平镇
20291
第四标
六都寨镇
18171
35131
632.358
七江镇
16960
第五标
周旺镇
9994
34525
621.45
滩头镇
24531
第六标
羊古坳镇
10600
34526
621.468
横板桥镇
14537
南岳庙镇
9389
第七标
荷香桥镇
17566
36343
654.174
岩口镇
18777
第八标
山界回族乡
6057
14338
694.76
花门办事处
8281
14556
14556
第九标
三阁司镇
22109
34526
621.468
北山镇
12417
第十标
鸭田镇
8480
16570
647.37
桃花坪办事处
8090
12537
12537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或网页打印件(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原件),详细资料如下;
①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至17时(北京时间)在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2002室)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于2020 年3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北京时间)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且须向本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文件备案。如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心技术信息科电话:****-*******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支付缴费凭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非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交纳方式: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CA证书(湖南CA咨询电话:****-*******),通过CA证书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随机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转入获取的保证金子账户,有多个包的项目,每个包分别获取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分别转入各个包独立的子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 4 月 23 日 9 时30分。(保证金到帐是指实际到达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银行回单不作保证金到账的依据,故请投标人提前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到账无误)。
4、交纳保证金后必须登陆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栏,通过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查询保证金交纳情况。
5、 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23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地 址:隆回县
(3)联系人:范先生
(4)电话:13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青城时代城2002室
(3)联系人:徐女士 李女士
(4)电 话: 152*****045 158*****247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登记发证 建设用地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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