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家营村拆迁安置小区燃气采暖热水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
褚家营村拆迁安置小区燃气采暖热水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褚家营村拆迁安置小区燃气采暖热水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褚家营村民委员会,招标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褚家营村拆迁安置小区燃气采暖热水炉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褚家营村
(2)招标内容:292户燃气采暖热水炉及相应的燃气报警器、自闭阀等配套设施安装工程。其中输入功率20KW的燃气采暖热水炉92台,输入功率26KW的燃气采暖热水炉200台。相应的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各292套。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燃气采暖热水炉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燃气采暖热水炉的销售,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其它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4月02日00:00时至2020年04月06日24:00时止,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2日 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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