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城阳光路、文青路南段道路项目(EPC)招标公告

会昌县城阳光路、文青路南段道路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会昌县城阳光路、文青路南段道路项目(EPC)
赣会招字[2020]第G-0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会昌县城阳光路、文青路南段道路项目(EPC)已由会昌县发改委会发改投资字[202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会昌县文武坝镇
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价约2493.59万元,预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2个月,建设开工日期按签订施工合同且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
4、建设内容:道路总长1351米,其中:阳光路长995米,路宽24米;文青路南段长356米,路宽16米。新建道路路基、路面工程,排水、照明、绿化和停车场等附属配套工程。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等。其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5新标准)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至少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备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外省进赣:(1)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要求,在 “江西住建云”上办理好设计企业的信息登记及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相关登记,并提供相应网页截屏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具体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4、其他资格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
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①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或被列入赣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未解除限制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企业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③投标人在赣州市电子考评不合格被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内的;
④投标企业或投标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⑤投标企业如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如发现为有到期未履行债务的或属于“失信企业”的,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全额没收。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日至2020年04月2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4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六、 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目前我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本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jxshcxjsj@163.com。
3、加强开评标中现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件。
(1)开标期间,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各投标人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减少进出场人员数量,开标现场只允许委托代理人进入,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 37.3℃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提前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单独提供,不放进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页。
(4)自开评标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5)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 号)文件。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吴先生
电 话: 138*****815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81*****664
招投标监督单位:会昌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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