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吉莲新村70栋203、204房物业出租招标公告
大吉莲新村70栋203、204房物业出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吉莲新村70栋203、204房物业出租 | 项目编号 | *******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香洲三业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8*****886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0年04月16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区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所属厅 | 综合厅 | 厅名称 | 综合厅 |
交易底价 | 6150元/月 | 报价幅度 | 100元/次 |
经营期限 | 5年 | ||
项目概况 | 出租物业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吉莲新村70栋203、204房,建筑面积约246平方米,无产权证,有原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1月31日到期。保证金金额1万元。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3.标的物是香洲区政府委托出租方经营管理的物业,未取得产权证,建筑面积约246平方米,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4. 竞价保证金为 1万元,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5.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底价为:6150元/月,报价增幅为100元/次;租赁期5年,月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6.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7.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8.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13560元,承租方必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于当日内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待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9.装修免租期约定:原承租方中标则无免租装修期;非原承租方中标,出租方则在原合同到期后30天内交付租赁场地,且从交付租赁场地之日起给予20天免租金装修期。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物的主体结构。装修期间的有关责任风险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 承租方不得擅自分租、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11.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逾期30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12.承租方必须获得合法的相关证照,同时须配备符合其经营所需的消防设备设施,且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经营活动。13. 特别提示:如果发生前手承租人拒绝搬迁,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租赁起算时间将租赁房屋清场交付给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给予甲方一定的清场时间至实际交付时为止,并按实际交付时间计算租赁期限及租金,并同意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如果超过合同约定起租时间三个月仍未能交付的,双方可以选择终止合同互不追究责任。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15.现场勘探时间为 2020年4月7、8日下午15时至 17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吉莲新村70栋203、204房。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8*****886。意向承租方须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承租方是法人代表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08时3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窗口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交易中心办事窗口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08时3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0年4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4月17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0年4月17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郑先生、陈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备注 | |||
备注声明: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竞买,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3、我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方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分构成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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