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有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我公司相关资产(除土地、建筑物及相关附属基础设施等以外)需要进行评估,现拟对公司有形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满足参选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本次比选。比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 选 人: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评估

3、项目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4、项目内容: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有形资产价值评估

5、服务期要求:比选人提供完整资产评估所需的材料后,10至2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审查合格的资产评估正式报告。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且信誉良好;

2、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4、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具有相关资质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三、服务要求:

1、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技术规范和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要求。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评估业务,出具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保证真实性、合法;

3、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我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

4、该项资产评估结果将用于对外公开拍卖时使用。

四、比选方式:

比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向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相关资料,若有询问,可按本公告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咨询。

六、比选活动时间:

1、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7日上午9:30时前送达;

2、比选地点: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000元。

4.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9216

开户行:交通银行漳州分行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项目”,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九龙江集团、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等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189*****778

黄先生 137*****568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32号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1日

附:附件一《参选人须知》

附件二《报价一览表》

附件三《有形资产金额》

附件一:

参选人须知

  1. 参选文件说明

  1. 参选文件

    1. 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参选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参选人没有对参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参选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参选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2. 参选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获取的,比选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现场考察

    1. 参选人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参选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参选人自己承担。

    2. 比选人向参选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参选人可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参选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 经比选人允许,参选人可为考察目的进入比选人的项目现场,但参选人不得因此使比选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参选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 参选人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报价的直接资料。参选人中选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比选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参选人在获得比选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提疑,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提出。

    2. 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比选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3. 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或电子通讯(盖章扫描件)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参选人可向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联系人获取补充通知。

    4. 比选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截止时间的公告为准。比选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以书面或电子通讯(盖章扫描件)方式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参选人起约束作用。

  1. 参选文件组成和顺序说明

  1. 参选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1. 报价部分:

      1. 报价函;

      2. 详见附件二;

    2. 资质证明

      1. 参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

      3.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参选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 参选人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等;

      6. 参选人的近三年类似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参选人针对本项目的质控措施及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8. 其他可以证明参选人资信、资质 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注:1、参选人必须提交上述条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参选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而被拒绝;

  1.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 参选人应将全部参选文件(含报价部分、资质证明及技术部分)进行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 比选截止时间及评分办法

    1. 截止时间:参选人在参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送达比选人要求地点。

    2. 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3. 比选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一)评审组成员只能按确定的评分项目、内容、要求进行评分,不能另行列项,否则视为废票;

      (二)评分由评审组成员在充分讨论、沟通的基础上,各自独立进行;评分以记名方式进行;

      (三)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四)推荐通过中选候选人:

      评审组根据评分统计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相同的,按质量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质量评分均相同的,按进度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质量评分、进度评分均相同,按保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评分、质量评分、进度评分、保密评分均相同名次由评审组抽签决定,评审组按上述排列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个中选候选人。

  3. 废标

    1. 在比选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应予废标: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有形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出具时间(天)

到现场交流响应时间

(小时)

参选人出具承诺书

报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注:需要对比选人提供的资料中,对单台设备及单独的物资进行一一做出评估值。

参选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有形资产金额

2020年3月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名 称

金 额

备注

1.存货合计

62,593,736.72

未按会计准则计提减值

其中:材料

20,260,589.81

库存商品

3,535,468.76

生产成本

38,786,802.98

2.固定资产原值(不含转让给龙轴)合计

71,833,373.73

已提折旧

58,947,634.22

净值

12,885,739.51

3.在建工程

13,745,092.43

未办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合 计

89,224,568.66

账面净值(剔除固定资产已提折旧)













注:详细目录在比选后提供给中选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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