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

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第二批)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2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以长汽开管发字【202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批)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35街区、36街区、39街区、40街区、41街区、47街区、48街区、49街区、50A街区、51街区、垂杨小区、大众高层。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0.84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疏通,小区内设施更新、维修,楼道粉刷,增设无障碍设施,施划停车位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2.7招标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版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筑市场建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2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纸质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6本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月 2日至 2020 年 4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4月 23 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 系 人:李研、布磊

联系电话:****-********

传 真:****-********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过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2020年4月2日



标签: 基础设施 小区配套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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