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我校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我校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1]3017号)的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我校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全国6,000人/年,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3,500人。

我校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25名;攻读博士学位者符合选拔条件均可申请。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公开选拔。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4.留学单位

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部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4.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三、申请类别及要求

(一)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本校正式青年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3.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我校优秀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

2.申请准备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申请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3.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2012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网报:2012年3月1日-3月20日 (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

第二批网报:2012年5月15日-5月25日 (只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

4.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获得学校正式推荐后需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批选拔工作:

1.2011年11月-2012年3月1日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对外联系,获取录取信函、资助证明及培养计划等材料;申请博士生联合培养人员获得国外邀请信和有双方导师签名的联合培养计划。(国际交流合作处可出具统一的推荐信)

2. 2012年1月4日-10日,学生到研究生处(工作部)预报名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1)。表中内容如无可不填;留学单位已确定的才能填写留学单位栏。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暂缓)。

(3)国外录取信或邀请函复印件(含意向接收信函,如无可暂缓);

3. 2012年1月15日前,学校确定初选名单。

4. 2012年2月23日-2月28日,项目申请人向研究生处(工作部)补交最终确定的录取信、免学费证明、培养计划、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套(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或邀请信及其翻译件、联合培养计划、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套(联培博士申请人);

5. 2012年3月1日-3月15日:被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接收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后提交留学基金委。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并参见《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6. 2012年3月15日至3月20日:由学校准备推荐公函,并将项目候选人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第二批选拔工作:(选拔攻读博士类别)

留学基金委受理时间:5月15日-25日。只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

详情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40261c2969d64505b7696ba8e4beb41e.shtml

六、联系方式

成都校区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成都校区研究生管理中心

雅安校本部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综合楼217办公室

附件: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申请表

2. 正式书面申请材料清单

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

2011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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