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污泥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污泥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污泥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备案证明( 沈发改备字[2019]19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210100-77-03-050694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污泥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



2、项目规模:沈阳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园项目占地5384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158.00平方米,项目包括对沈阳市政污泥、河道淤泥做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处理再利用。



3、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前屯矿



4、计划工期:2020年05月01日至2021年05月01日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企业自筹



6、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交付等)。



7、质量要求:



(1)设计: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



(2)设备: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



(3)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4月07日(8:30-16:30)

2、获取地址: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4日10:30时整,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十一世纪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野



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电话:***-********-***151*****415



传真:***-********-***



联 系 人:刘铁强

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姓名:田野



招标工作负责人单位:沈阳中城城市矿产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务:招标部项目负责人


招标工作负责人职称:工程师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称:工程师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单位: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职务:项目经理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姓名:刘铁强








标签: 总承包 利用 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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