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调查检测确权股 电话:****-*******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庆城县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庆城县安化路14号紫薇银座小区1、2号楼 | 宗地面积:4078.8㎡, 建筑面积: 13037.73㎡。 | 住宅、商铺 | |
2 | 兰州虹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庆城县北大街29号 | 分摊土地面积:5107.99㎡, 建筑面积: 39936.05㎡。 | 住宅、商铺 |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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