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公告

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福建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鑫旗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土地利用人

宗地坐落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闲置原因

福建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屿镇五都村

18326.67

居住用地

政府原因

福州鑫旗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南屿镇五都村

5490

居住用地

政府原因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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