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公告
闲置土地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福建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鑫旗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土地利用人 | 宗地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闲置原因 |
福建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屿镇五都村 | 18326.67 | 居住用地 | 政府原因 |
福州鑫旗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南屿镇五都村 | 5490 | 居住用地 | 政府原因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1日
标签: 土地 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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