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三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淇县三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县三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投资[2011]1603号”文批准投资,项目业主分别为:淇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淇县第二轧花厂,淇县第四轧花厂;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县财政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淇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淇县三个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淇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淇县人民路西段路北,淇县第二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淇县云梦大道中段路南,淇县第四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淇县红旗路中段路北。

2.3 建筑规模:淇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64200平方米;淇县第二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66331平方米;淇县第四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54105平方米。

2.4 结构层数:砖混六层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市优质结构和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7 工程估算价:三个小区约21009万元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 三个标段:

一标段为淇县粮食局油脂加工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标段为淇县第二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标段为淇县第四轧花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新闻出版楼五楼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随即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办公室

地 址:淇县107国道县城段路东工行二楼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新闻出版楼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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