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监理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监理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庆建招[2020]05号
1、招标条件
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 已经庆发改投[2019]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环卫处,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监理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庆元县竹口镇黄坛村大片山场山坳内(正在建设中的竹口垃圾填埋场西南)
(2)建筑规模:平均处理生活垃圾200t/d,餐厨垃圾和粪便20t/d,工厂废弃物(非危废)15t/d。
3、招标范围:庆元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处置项目施工场地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
4、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媒介和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0年04月02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上发布并供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4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庆元县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7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9、本项目评标办法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庆元县环卫处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元县东环路17号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电 话:****-******* 电 话: ****-*******
联系人:沈继军 联 系 人:刘女士 何先生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
备案单位:
招标公告.pdf |
庆元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监理招标文件4.1.docx |
招标公告.docx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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