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圩泵站扩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小圩泵站扩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招标)
标段编号: BPK110009-02SG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小圩泵站扩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2010)40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政府专项资金政府融资(借贷)资金: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小圩泵站扩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88.00万元
8、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方及基坑支护;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039.73 m2;基坑深度:6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上传文件为准。
六、评标细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
(3)建造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1年05月至2011年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审查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11-14 14:30到 2011-11-21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8号建行三楼
招标人邮编:211800 代理机构邮编:2118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王德鑫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敏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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