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维保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维保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维保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04月03日起至2020年04月14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地址:抚州市财政局4楼)和fzcg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41号,联系人: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7*****936)。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fzcg抚州市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维保项目
项目金额220,000元
专家1论证意见抚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信息化系统验收模块项目由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维保涉及到源代码等专业唯一性,为便于程序修正和后续软件上线无缝对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姓名钱江华职 称中级
工作单位抚州市林业局
专家2论证意见建议本项目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如下:一、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原有系统的承建方为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其承担维保工作,可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也方便程序及数据相关对接。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专家姓名陈军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抚州市公安局
专家3论证意见建议该项目向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1、抚州市妇幼保健院原有系统的承建方为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的维保涉及到源代码等专业唯一性,也方便程序及数据实现无缝对接,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专家姓名姜亮职 称网络工程师
工作单位临川区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模块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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